Watched the film, I just want to say: C'est La Vie。
Most days of the year are unremarkable.
They begin and they end...
With no lasting memories made in between.
Most days have no impact...
On the course of a life.
I really do hope that you're happy. Whether in the past or the future...
文化評論 / 電影
湯姆和夏天的起點從音樂相疊,當湯姆在電梯裡聽著The Smiths的「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夏天隔著湯姆的耳機傳來的歌曲很輕易地辨識出這也是她喜愛的歌曲。夏天若無其事地說了句:「是The Smiths。」湯姆接著說出:「對。」那一刻,我們都知道,他們已經走向同樣頻率的彼端。
而且,喜愛什麼樣的音樂也等於界定了你的身份,音樂裡的默契往往讓人嚮往。熱愛的音樂類型若是你我的最大公約數,那麼信奉的價值觀也應相差不遠。人們常把以為這樣的音符認同心聲,做為交往的原點,音樂永遠是最討喜的工具。
也難怪之後湯姆會在辦公室播放「The Smiths」另一首歌曲「Please, Please, Please Let Me Get What I Want」當做表白背景音樂;接著他們到IKEA,那個適合戀人幻想日後家居生活的溫暖空間,背景來的是Doves的「There Goes The Fear」,我們瞬間都明白那樣的心悸,也無法否認,我們都在IKEA做過和湯姆一樣的夢,編織著,專屬於戀人的微笑。
只是,正如同影片開場就說著,這不是一部愛情電影。故事很快急轉直下,夏天與湯姆的戀情走味,沒有太多原因與交待。夏天更在餐聽裡向湯姆分手,用的也是音樂圈才知道的寓意。她認為兩人關係猶如「Sid & Nancy」裡的Sid Vicious和Nancy Spungen,湯姆認為自己並不像Sid那樣的壞痞個性,畢竟Sid還曾拿刀刺死女友Nancy,這樣的比喻不恰當。但夏天說:「不,我才是Sid。」
愛有時是一把箭,突破對方心房時,幸福將你高高舉起。有時則像一把刀,銳利地,狠割淌血,夏天比喻自己,就像Sid拿的那把刀。
《戀夏500日》裡的趣味並不只是在於男主角湯姆回想戀愛時的時態交錯,更有趣的是,影片大膽地把我們習慣的男女權力姿態換位。你以為過去都是男人主宰握有發球權,但在片中卻是女主角夏天的個性。我們認為等愛是女人大部份的現在進行式狀態,但湯姆才是那個遵守偶然與巧合的孩子。
過往愛情電影裡的單一價值觀與行為準則,觀眾都習慣專情與花心是兩種違背信念的愛情元素,但在本片徹底翻轉顛覆。
任何一個人都可能同時具備專情與花心,你此時相信你是偶然與巧合的信徒,下一刻也可能變成只相信機會命運在手上的積極份子。
最後夏天變成了湯姆,她相信了命運論,片中她看了《畢業生》後淚流不已,因為片中男主角達斯汀霍夫曼在婚禮上搶婚,爭取而來的真愛,未必和幸福畫上等號,她相信、執著的價值觀,在那一瞬間,也忍不住詰問自己,到底什麼才是自己要的。於是她在機緣巧合下遇到了另一個讓她心動的男子,甚至也願意一頭栽進愛河。她相信了命運論,這一切都是註定的。我們的人生,是有可能像童話世界裡那樣的瑰麗多彩。
而湯姆成了夏天,他不再成為被動的一方,他在面試新工作時,遇見了另一位對自己似乎頗有好感的女孩,本來覺得或許在面試完將分道揚鑣各奔東西,但他決心主動出擊,約她喝咖啡先,說不定,這才是他的愛情故事。觀眾也不需要等待湯姆告訴結論,戀愛這回事是過程論,也是結果論,當然也有人享受曖昧的起點論。不管你身處哪個位置,你永遠很難固執地、天真地,相信你只信奉某種理念。
於是,我們,有時湯姆,有時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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