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來查查看吧
你目前悠遊卡使用次數歐~

300次就可以換獎品了!! .... 貝兒才122次  走路上班真的用到悠遊卡的機會不太多呢~ 呵 ~

 

趕快來查詢您今年使用的次數:http://www.easycard.com.tw/loyalty01.php

捷運族們~~可以擁有一年免費搭捷運的機會哦

----------------------------------------------------------------------- 

悠遊卡忠誠回饋方案:
活動對象  悠遊卡持卡人 (含基隆、宜蘭、桃園、馬祖地區發行之悠遊卡),並鼓勵持卡人愛惜使用悠遊卡。  
活動期間  97/01/01至97/12/31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同張悠遊卡使用﹝不含加值、查詢、取消交易﹞次數達300次(含)以上,即可獲得限量伸縮拉繩一個,使用次數達到500次(含)以上,即可參加抽獎,並有多重抽獎機會。  
抽獎日期  98/02/01  
公佈日期  98/02/01至98/07/31  
領獎地點  98/02/01至98/07/31至台北車站悠遊卡客服中心(請由台北車站六號出口進地下一樓,誠品書店旁)  




獎項名稱      使用次數           獎品內容
隨手悠遊獎  300次以上  伸縮拉繩 限量50,000個
特別悠遊獎  500次以上  悠遊卡特製版1,000張
悠遊時刻獎  700次以上  悠遊手錶100支
行動悠遊獎  900次以上  悠遊手機50支
悠遊無限獎  1,000次以上  1年捷運無限卡10張


   注意事項    
1. 伸縮拉繩限量5萬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2. 若於 98/7/31 之前未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3. 若因聯絡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4. 得獎贈品以實物為準,恕不接受指定型號、顏色、款式,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等值商品。
5. 卡片、手錶及手機等贈品其悠遊卡可用餘額為零元,加值後方可續用。
6. 本活動獎項屬於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之市值為新台幣1,001元以上時,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但不需繳交機會中獎稅金。當所得獎項市值為新台幣20,000元以上時,則需繳交10%之機會中獎稅金並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
7. 無論扣繳與否,均須列入中獎者當年度之個人其他所得,並開立扣繳憑單。
8.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之處,本公司保有更改活動內容及等值贈品更換之權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軟糖妹的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